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关键问题
龙泉律师事务所
2025-06-19
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婚姻法中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百零八条,夫妻所有的财产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,都是共同财产。这意味着在离婚时,这些共同财产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分割。首先,在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。但是,如果有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有过错行为,如重婚、恶意遗弃、生活淫荡等,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补偿。在这种情况下,过错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处于不利地位。其次,夫妻个人的所有财产,如一方的个人所有财产,除非有特别约定,一般不会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。此外,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。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偿债义务,另一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最后,在处理房地产等不动产时,应考虑到实际情况,如学区房、有限产权房屋等,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百零八条:夫妻所有的财产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,都是共同财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百一十三条: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割。但是,有过错的一方,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补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百一十条:夫妻个人的所有财产,除有特别约定外,不得干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七百一十五条:夫妻共同债务,由双方共同偿还。如果一方不能履行偿债义务,另一方负连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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